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能运用法律、经济、外语和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具备比较熟练的外语能力;
7.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和法学教育及研究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三、专业类别与主要课程
专业类别:法学类
主要课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国际私法、担保法等。
四、最低毕业学分
114学分
五、学制和授予学位
学制:2.5年
授予学位:法学

